为规范招生环境,持续稳定发展继续教育,特制定以下招生细则:
1、严格遵守教育部颁发的关于招生“30个不得”工作禁令,结合江西省教育厅及合作高校指示精神规范招生。
2、招生简章统一采用学校官方公布的招生简章,严禁虚假宣传。
3、严禁招生人员乱承诺,虚假承诺,严禁出现“包拿证”“包毕业”等字眼,发现一起处理一起,绝不姑息。
4、严格按照官方公示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,严禁录取后以任何名义多收费,乱收费,收费收费标准必须向学员进行公示。
5、招生老师必须给每一位学员详细介绍报名--录取--过程学习--毕业管理等每个环节流程,让学员清晰的知道自己每一步应该做什么。
6、配合班主任及教务老师做好后续教学督学工作,服务好学员。
以上细则常年有效,如有违反,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。